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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贸大档案发〔2020〕10号


第一条 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物馆建设方案》的精神,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博物馆行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长头,主管博物馆业务的副校长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按照本办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展实施博物馆藏品征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校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包括藏品的征集、鉴定购置交换、借展、调拨等工作以及相关的经费管理。


根据国家博物馆管理相关规定,博物馆经费列入学校本级财算。未列入预算的经费支出,需由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先行提出申请,按照校内流程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并照学校“三重一大”有关规定,50万元以下的大额支出,须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50万元(含)以上的,需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四条 本校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所产生的经费使用数额和批权限,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资金使用与审批管理规定(修订)(外经贸学财字〔2018〕274号)执行。


五条 本校博物馆藏品的采买购置,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资金使用与审批前,须按以下办法进行鉴定审核


(一)单笔5万元以下的藏品的鉴定审核,由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审签,审核材料包括市场询价凭证、2名专家 (校内和校外专家各1名)的专业鉴定和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通过记录。


() 单笔超过5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藏品的鉴定审核除由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审签外,还须由主管校领导审签。审核材料包括市场询价凭证、3名专家(校内1名和校外专家2名)的专业鉴定和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三重一大”通过记录。


(三)单笔超过50万元(含)的藏品鉴定审核除由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审签外,还须由财务处长或授权业务主管副处长及主管校领导审签。审核材料包括市场询价凭证、4名 专家(校内1名和校外专家3名) 的专业鉴定和博物馆所在二级位“三重一大”会议通过记录。


(四) 单件超过1万元(含)的藏品购置,须聘请具有国家 文物门认定和颁发资格证书的专家进行专业鉴定。


六条 对校内外个人捐赠的藏品,根据捐赠者要求,可以照专家评估价30%给予奖励,并根据实际奖励金额大小,按以“逐级授权”程序审签后实施。


七条 无论是从何种渠道征集的藏品,均需由财务处和资产会签后按照学校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资产登记后方办理付款和报销手续。报销单据上要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审批权限人签名,并附有详细藏品清单、专家鉴定意见书等材料。


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博物馆所在二级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